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建立有利于发展素质教育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保证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和规范、安全、有序,根据《福建省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中考中招工作的通知》。龙岩市招生考试委员会、龙岩市教育局经过充分调研、讨论和研究,制定出台了《龙岩市招生考试委员会 龙岩市教育局关于做好龙岩市2019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含五年制高职)招生工作的通知》(岩招委【2019】1号),现就相关政策主要变化解读如下:
一、2019年我市中考中招政策主要变化内容
1.2019年中考报名时间、考试时间
(1)中考报名时间:2019年3月20-26日;
(2)中考考试时间:2019年6月21-23日。
2.部分考试科目名称、科目分值和中考总分、科目划等有变化
(1)考试科目名称和科目分值的调整。“思想品德”科目名称改名为“道德与法治”;化学科卷面分值由75分调整为100分(考试时长由45分钟调整为60分钟);体育与健康的三项测试满分值从100分改为40分,其中必考类项目(即中长跑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满分20分,选考类两个项目,每个项目满分10分,三项考试成绩相加后为该科目最后成绩。
(2)中考总分增加。2019年计入中考总分共有8个科目(语文、数学、英语、体育与健康、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与往年相比,增加了体育与健康、道德与法治、历史3个科目成绩计入中考总分,其中:体育与健康按考试实际得分计入中考总分(满分为40分),道德与法治、历史分别按卷面原始分的50%计入中考总分(卷面原始分满分分别为100分)。中考总分为满分740分,比2018年600分的中考总分增加了140分。
(3)考试科目成绩划等方法有调整。从2019届(含2019届)起,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9个科目按全市考生总数统一划等,体育与健康按各县(市、区)考生总数划等。
3.普通高中录取的最低分数线有调整
(1)普通高中录取的投档总分最低分数线原则上不低于400分(2018年320分)。
(2)一级达标高中的定向生最低录取分数线在普通生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下降80分以内,按所分配到初中学校的名额进行录取(2018年降低50分)。
4.省一级达标高中等级线降低到10C
2019年,我市省一级达标高中不再按招生数的比例划最低入围等级线,规定一级达标高中最低等级线为10C,即:语文、数学、英语、体育与健康、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10个科目达10C以上(含10C)为最低等级线;其他高中学校(包含二、三级达标高中及未达标高中及民办高中)最低等级线为9C1D以上(含9C1D)。
5.志愿填报时间调整在成绩公布后进行(我市首次实行知分填报志愿)
与往年考生在中考前填报志愿不同,今年实行知分填报志愿,即考生志愿填报安排在成绩公布之后进行。时间安排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的第二天(含第二天)起五天内完成(每天上午8:00至晚上22:00)。
6.招生录取批次设置和录取办法有调整
今年我市各类学校招生录取设置为四个批次,录取批次和录取顺序作如下调整:
(1)各类学校招生录取批次设置调整(分下列四个批次录取):
提前批录取学校:龙岩一中面向新罗区以外六县(市、区)招生;
第一批录取学校:同一考区所有各类公、民办普通高中学校设(设10个有顺序的学校志愿,含民办高中进入第一批次招生计划的志愿,但不含民办高中批次以外招生方式计划的志愿);
第二批录取学校:五年制高职(含师范类)学校(设30个有顺序的学校专业志愿);
第三批录取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设30个有顺序的学校专业志愿)。
第一批录取学校中的普通高中学校含各类达标高中、未达标高中和民办学校;一级达标高中的志愿包含普通生志愿和定向生志愿;第一批的第一个顺序志愿仅限填报龙岩一中和各县(市、区)一中志愿,其他学校志愿不得在此填报,否则无效。即需要填报龙岩一中和各县市区一中志愿的考生只能填报在第一批的第一个顺序志愿,考生也可以放弃填报第一批第一个顺序志愿(一中志愿)而填报非第一顺序志愿的其他高中的志愿。
招生录取批次顺序:按提前批、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依次进行。
达标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和龙岩市高级中学高中美术班招生录取工作安排在中考成绩公布当日(在提前批次录取前)完成。凡参加达标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和龙岩市高级中学美术班专业考试、考核并填报相应的专业志愿的考生应先参加达标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和龙岩市高级中学美术班录取。已经被达标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和龙岩市高级中学美术班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各批次学校的录取。
(2)各批次录取原则调整。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顺序、一生一录的原则录取。录取时按招生计划一次性录取,已被保送生、自主招生或某一批次(或学校)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录取到其他学校。
(3)各批次的录取办法调整。同一批次采取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分数优先、遵循志愿顺序)。高分的先投档,录取时按考生所填报的志愿顺序依次一次性检索所有志愿并投档录取(先投档录取考生填报的第一顺序志愿,若第一顺序志愿没被录取,就投档录取考生填报的第二顺序志愿,若第二顺序志愿没被录取,就依次投档录取该批次的第三、第四……最后一个志愿)。若本批次所填报的学校志愿都没被投档录取,可参加下一批次(如第二批五年制高职、第三批中等职业学校)志愿录取。
7.普通高中录取办法有调整
(1)龙岩一中面向新罗区招生和各县(市、区)一中招生(简称一中,下同)投档录取办法:
在录取普通生时,根据普通生的招生计划先录取第一顺序志愿报一中且符合普通高中录取条件的考生,并确定一中普通生的最低录取分数线。普通生录取结束后再按照各初中学校定向生的招生计划,在普通生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下80分以内分校录取有一中志愿且符合普通高中录取条件的定向生,若分配到初中学校定向生计划未完成的,将剩余的定向生计划调整为普通生计划录取,按考生的投档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有一中志愿的考生。
(2)龙岩二中、上杭二中和其他高中的投档录取办法:
①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顺序的原则,投档录取时,投档总分高的考生先投档,录取时按考生所填报的志愿顺序(从第二个顺序志愿到最后一个志愿)一次性依次检索所有志愿并录取;
②录取龙岩二中、上杭二中考生时,先录取普通生后录取定向生。录取过程中,根据龙岩二中、上杭二中普通生的招生计划、考生成绩及志愿情况确定龙岩二中、上杭二中普通生最低录取分数线,在龙岩二中、上杭二中普通生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下80分以内分别确定龙岩二中、上杭二中的分校定向生最低投档录取分数线;
若分配到初中学校定向生计划未完成的,剩余的定向生计划不得调整为普通生计划录取。
(3)民办高中招生办法有调整:民办高中有分三种招生方式,即:进入批次招生方式、批次以外招生方式和自主招生方式。
①进入批次招生方式:进入第一批次招生的计划数应不少于该校总招生计划数的三分之一(各县市区的具体招生人数由市教育局另行公布),此类招生方式,由考生在第一批次填报志愿,在第一批次投档录取;
②批次以外招生方式:民办高中批次以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