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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举办龙岩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优秀案例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文章来源:福建省教育厅网站
发布时间:2023-02-10 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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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属学校、幼儿园:

  根据《福建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整校推进绩效评价指南(试行)》(闽工程办〔2022〕1号)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我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以下简称提升工程2.0)项目实施,以评促学、以学促用,提升我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经研究,决定举办龙岩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优秀案例征集评选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1.提升工程2.0组织实施优秀案例征集评选。

  2.提升工程2.0信息化教学创新优秀案例征集评选。

  二、参加对象

  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及教师。

  三、作品要求

  1.学校(幼儿园)提升工程 2.0 组织实施优秀案例:(1)提交一份组织实施案例设计;(2)制作一段15分钟以内的介绍视频,说明案例的设计、组织实施、辐射推广以及案例特色等;(3)填写并上传《龙岩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 2.0 组织实施优秀案例信息表》(附件 1)。

  2.教师提升工程 2.0 信息化教学创新优秀案例:(1)提交一份教学设计,教学设计中要体现信息化教学微能力点的应用,至少包含同一信息化教学环境下不同维度的三个微能力点,(2)录制一段15分钟以内的视频,执教者以案例介绍或说课的形式,对如何在课前、课中、课后等阶段的教育教学活动中运用信息技术进行讲解或示范。执教案例可用手机(单机位、横屏、图像稳定)拍摄视频;3)填写并上传《龙岩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 2.0 信息化教学创新优秀案例信息表》(附件 2)。

  四、其它

  1.提交视频的技术要求:视频画质清晰,图像稳定,构图合理,声音清楚;单个文件不超过800M,建议格式为:MP4。

  2.受疫情影响,2022年未开展评的市属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教学案例评比、展示活动岩教办〔2022〕160号文件),一并参加此次活动,已报名并上传材料的教师,可不再上传材料。

  3.参赛单位、教师于2023年3月1日前将优秀案例材料上传到龙岩市教育公共服务平台(www.longyanedu.net)教师研训--评比活动。各县(市、区)、市属学校优秀案例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3。

  4.参赛单位、教师可访问龙岩市教育公共服务平台的服务中心(http://inc.longyanedu.net/)的研训平台说明—评比活动—《评比活动操作手册-教师》。平台登录账号默认为教师的手机号。若不知道或忘记密码,可点击“忘记密码”菜单重置密码后登录。若仍无法登录,可询问本校平台管理员或进入服务中心扫码右上角的“微信扫描咨询”咨询客服。市教育公共服务平台联系电话:2883296。

  附件

  1.2023年提升工程2.0组织实施优秀案例信息表

  2.2023年提升工程2.0信息化教学创新优秀案例信息表

  3.各县(市、区)、市属学校优秀案例推荐名额分配表


  龙岩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3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