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省各级政府各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各项工作。
一、主要成效与做法
(一)切实加强党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罗初辉同志为组长的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落实本局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通过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集中讨论研究各类重大事项。
全面落实《龙岩市教育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办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是市局推进法治龙岩建设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根据工作分工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法治龙岩建设任务。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大力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制定印发《龙岩市教育局 中共龙岩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公布龙岩市教育局权责清单的通知》(岩教综〔2020〕15号),全面梳理、调整,依法明确龙岩市教育局权责事项97项,其中:行政许可 5项、行政处罚 21项、行政监督检查13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奖励1项、其他行政权力2项、公共服务事项11项、其他权责事项42项。进一步强化权责清单对权力运行的制约作用,建立健全全过程标准化的权力运行监督机制,强化对权责清单执行情况的监督问责,明确监督问责的主体、流程和措施,并将权责清单执行情况纳入部门年度绩效考核范围。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提高政府立法公众参与度。目前还在制定的《龙岩市“十四五”教育发展专项规划》,已经七易其稿,广泛征求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厦门工作的龙岩籍特级教师、校长代表,校长代表、教师代表和科室负责人的意见。
2.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凡以本局名义或由本局起草以市委或市政府名义制发规范性文件,均按照要求进行合法性审查和报备,并按规定市政府网站和我局网站主动公开。2020年,我局制定的13件规范性文件,均按要求在成文前进行意见征询、合法性审查,并及时报备。
3.建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2020年清理了由我局负责起草以市政府或政府办名义下发的规范性文件5件。
(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加强合法性审查。建立局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重大决策在提交局党组会或局长办公会研究前都要经过公职律师的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坚持集体讨论决定。重大行政决策应当经局党组会或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在充分听取与会人员的意见后,由局长在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决定,并及时写进会议纪要。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除涉密事项外,100%进驻网上办事大厅;我局进驻行政服务中心事项16项,其中“最多跑一趟”事项11项、即办事项4项,“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事项占总事项的68.8%,即办事项占总事项的25%。
减证便民方面。进一步打造服务平台,推进和完善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同时进一步增加电子证照库电子证照的存量,完成证照批文转化为电子证照,尽量减少纸质证照的提交和浪费。
2.规范行政行为。我局行政许可3项,均为教师资格证的认定。在办理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我局能严格依照《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3〕9号)、《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政策说明》(闽教人〔2015〕4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做到依法依规受理、办理。
3.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制定《龙岩市教育局开展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建立抽查机制,创新监管方式、规范监管行为,强化学校规范办学和社会监督,着力解决当前教育领域存在的监督不力、执法不严等问题。
4.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制定出台《龙岩市教育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办法》《龙岩市教育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方案》等。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2020年4月,市人大组织人员对全市普惠性幼儿园和《龙岩市中小学规划建设条例》实施情况进行调研,我局积极配合,并对调研中存在的问题实施整改。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都邀请市纪委驻局纪检组全程参与监督。
2.加强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组建财经内审队伍,全面开展财务内审制度。分别组建市属学校和市局内审工作小组,对市属学校和局机关的财经开支进行经常性审计。2020年11月,邀请审计局人员对我局第四季度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重大审计单位执行财经纪律方面的情况。
3.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主动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凡主动公开的信息,均按规定及时在中国龙岩网、龙岩市教育局网站的公开栏中公开,坚持做到程序公开、操作公开、结果公开、主动公开。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我局现有行政执法证人员12人,局办公室不定期组织执法人员进行学习,今年7月份,在武平县继续教育基地举办全市学校校(园)长培训,开设了“校园安全与法治”“民法典”“未保法”等法治课程,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派员参加新闻发布人培训、全省教育系统依法治教暨行政审批负责人培训等,利用局长办公会、中心组学习等形式,系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习近平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思想的解读》《行政许可法》等。
2.完善政府工作人员法治能力考查测试制度。组织全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人员积极参与自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等法律,并参加考试。99个在编在岗人员中,99人参加考试,其中11人满分,64人90分以上,83人80分以上,优秀率达到83.8%。
(八)扎实推进教育普法
1.充分利用普法宣传时机。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注重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理念、树立法治意识。利用好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福建省学校安全教育周、安全生产月、5.12防灾减灾日、食品安全宣传周、11.9消防宣传日、12.2交通安全日、12.4法制宣传日等教育节点,大力开展宪法、法律、禁毒、交通、消防、食品、治安等与学生行为相关的法制宣传活动。
2.注重宣传队伍的创新。一方面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持续加强以教育工作者为主的普法队伍。另一方面,联合市综治办、市公安局打造具有龙岩特色的“红土四小员”即小交警员、小消防员、小禁毒员、小安全员,学生宣传队伍,突出学生在法治教育中的主体地位,发挥学生自身的教育引领作用,同时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把“共建、共治、共享”理念延伸到家庭、学校和社会,促成三方联动,实现“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一个校园、和谐整个社会、共建平安龙岩”的目标。
3.注重创新教育形式,切实增强学生法治教育的实效。根据新时期、新特点,开拓思想,创新载体,积极采取新方式、新方法,生动活泼地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增强法治教育实效性。一是营造氛围渲染式。充分利用校园网、广播、宣传栏、黑板报、电子屏幕等各种宣传媒体刊登法条、警句、案例;通过活动启动仪式、分发宣传材料等,营造普法氛围。二是面对面宣讲式,组织宣讲团、辅导班、法制讲座、以案讲法、模拟法庭,以及开设法制班队主题会等,与学生面对面地开展宣讲活动。三是寓教于乐宣传式,利用文艺演出、知识竞赛、演讲比赛、辩论赛、手抄报比赛等寓教于乐的宣传方式。四是学生参与体验式。学校建立学生法制宣传员、法制信息员制度,有的学校组建“普法小卫队”、“红领巾普法员”等宣传员队伍,让学生在实践中参与普法体验,推进学生更好地学法、知法和用法。
4.注重普法文化创新。将法治文化与“红土书香”文化品牌相结合,组织编写了《龙岩市学校安全管理指导手册》(以下简称《手册》),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侵权责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贯彻到《手册》中,并形成三十多项具有可操作性的制度规范,将法律法规落实到具体的工作中,防止法制教育出现“空对空”现象。
5.注重宣传阵地创新。积极运用第二课堂和各种社会法治实践活动,组织开展适合中小学生特点的法治宣传教育阵地教育。在全市7个县(市、区)都建有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把法律知识作为重点普及内容,并及时进行更新。全市每年定期组织中小学生到实践基地参观学习,有效拓宽学生接受法治宣传教育的途径。
二、存在的问题
1.少数干部对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增强。
2.局里没有设立政策法规科,虽然成立了政策法规工作组,但只有两位成员,而且都是兼职的,平时工作压力大,不利于开展工作。
3.法治宣传还有薄弱环节:一是学校法治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法治宣传工作存在不平衡性,部分偏僻农村学校宣传工作开展得不够深入;三是家庭教育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有的家长法治观念淡薄,没有正面引导孩子遵纪守法。
三、2021年工作思路
1.进一步加强教育普法。强化日常法治教育,进一步推进学校章程建设。认真组织“12.4”国家宪法日等一系列法治主题日、主题月活动。
2.经与省教育厅沟通、协调,拟于上半年开展教育系统行政执法资格考试。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要求各地要做到“应考尽考”,进一步充实行政执法队伍。
3.争取编办等部门的支持,设立政策法规科,或者争取专职法治人员负责,统筹做好有关工作。
4.提升法治建设能力水平。组织一期法治能力建设能力提升培训,通过“走出去”的方式,拓宽视野、学习先进,促进交流,提升水平。坚持中心组学法制度,每年专题学法会议不少于2次。
5.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教育局党政主要负责人要认真执行《龙岩市教育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办法》,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进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把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龙岩市教育局
2020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