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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6—2027学年龙岩市全日制普通中小学校历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6-19 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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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属学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2022 年版)的通知》《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语文等学科课程标准(2017 年版 2020 年修订)的通知》《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小学校历安排的通知》《福建省教育厅等十四部门关于实施中小学春秋假的指导意见》《龙岩市教育局等十四部门关于中小学幼儿园春秋假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龙岩市全日制普通中小学2026—2027学年校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历安排

  (一)小学、初中

  第一学期:2026年8月31日(农历七月十九,星期一)开学注册,2026年9月1日(农历七月二十,星期二)正式上课。2027年1月27日(农历十二月二十,星期三)学期结束。2027年1月28日(农历十二月廿一,星期四)至2月21日(农历正月十六,星期日)放寒假。

  第二学期:2027年2月21日(农历正月十六,星期日)开学注册,2027年2月22日(农历正月十七,星期一)正式上课,2027年7月2日(农历五月廿八,星期五)学期结束。2027年7月3日(农历五月廿九,星期六)至8月31日(农历七月三十,星期二)放暑假。

  (二)普通高中

  第一学期:2026年8月31日(农历七月十九,星期一)开学注册,2026年9月1日(农历七月二十,星期二)正式上课。2027年1月29日(农历十二月廿二,星期五)学期结束。2027年1月30日(农历十二月廿三,星期六)至2月21日(农历正月十六,星期日)放寒假。

  第二学期:2027年2月21日(农历正月十六,星期日)开学注册,2027年2月22日(农历正月十七,星期一)正式上课,2027年7月13日(农历六月初十,星期二)学期结束。2027年7月14日(农历六月十一,星期三)至8月31日(农历七月三十,星期二)放暑假。

  二、相关要求

  1.各地、各校应认真实施素质教育,按上述校历制定好新学年的教学工作计划,科学、合理地安排作息时间。小学一、二年级每周26课时,小学三至六年级每周30课时,小学每课时40分钟;初中每周34课时,高中每周35课时,中学每课时45分钟。普通高中毕业班暑假、周末可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教学辅导等有关事项的通知》(闽教基〔2015〕32号)的规定进行教学辅导,其余年级不得占用双休日、节假日和寒暑假等休息时间组织学生上课和集体补课。各地义务教育学校须按相关规定积极做好“双减”及课后延时服务工作。各普通高中可安排2026级新生提前一周到校参加军训等工作。

  2.各校必须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和课程方案,开齐开足开好各类课程,并确保学生每天体育锻炼2小时。坚决纠正随意加深课程难度、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赶超教学进度和提前结束课程的现象。学校的课程表要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

  3.开学前应认真做好新生入学动员工作,依法组织适龄儿童少年全部按时入学。同时做好起始年级的衔接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的指导意见》(教基〔2021〕4号)文件精神,严格按照课程标准零起点教学,小学一年级设置过渡性活动课程,做好幼小衔接。

  4.各校要在开学上课前开展一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并在开学前完成问题整改,确保开学工作顺利进行;要把安全教育纳入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之中,贯穿于学校教育各个环节。

  5.各地各校须按要求做好校园常见传染病防控常态化工作,把传染病防控落到实处,确保师生安全。

  6.各校在开学前要组织广大教职员工学习教育法律、法规、政策以及有关的教育管理规定,加强教职员工的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广大教师的法纪意识和师德素养。教职员工的到校时间由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市属学校参照新罗区的规定),要做到以人为本,体现人文关怀。

  7.各地各校要按照《龙岩市教育局等十四部门关于中小学幼儿园春秋假的实施意见》(岩教综〔2026〕47号)要求,从2026年秋季起全市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小学、初中)全面推行春秋假,九年级可根据升学备考实际,在保证正常教学秩序的前提下,弹性安排。

  8.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和各学校要健全和完善检查督导制度,严格执行校历和作息时间,保证省颁课程计划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的全面执行。

  特教学校和幼儿园参照小学执行。

  龙岩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6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