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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属公办中小学幼儿园编外聘用教师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文章来源:人事科
发布时间:2020-12-31 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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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岩市教育局、中共龙岩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龙岩市财政局、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0年12月制定了《龙岩市属公办中小学幼儿园编外聘用教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对政策制定背景、依据和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随着龙岩市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中心城区人口持续增加,市属学校学生数量不断增长,导致教师编制出现阶段性、临时性短缺。学校聘用通过聘用编外教师来满足师资需求,为规范市属公办中小学、幼儿园编外聘用教师管理,急需建立一套科学、规范的编外教师聘用与管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中共龙岩市委 龙岩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龙岩市教育局 中共龙岩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龙岩市财政局 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龙岩市属中小学教师“市管校聘”实施办法>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法律和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二、主要内容

  一是适用范围。适用于龙岩市教育局直属的公办中小学(含特殊教育 学校)、幼儿园(以下统称“市属中小学校”)。

  二是聘用原则。《办法》确立了三大聘用原则。

  三是编外教师控制数的核定与使用。市委编对市属中小学校编制的总量调控,在编制无法调剂保障的前提下,对市属学校实行“人员控制数”管理,核定编外聘用教师控制数。用人学校可以在核定的编外聘用人员控制数内提出使用申请。市教育局核准各校具体使用数,并按相关规定组织招聘编外聘用教师,安排到用人学校。

  四是编外教师招聘。

  在编外教师的招聘条件、招聘方式以及如何备案方面作出了规定。

  五是编外教师管理、职称、待遇等方面。

  对编外教师签订劳动合同、使用终止、日常管理,薪酬待遇、职称评聘、人事档案管理与其他事项作出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