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解读

《龙岩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提升我市学校体育美育质量水平的意见》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0-06-30 16:54
字体:    
视力保护色:

  一、制定的背景和依据

  (一)制定背景

  加强学校体育美育工作是新时代发展素质教育的根本要求,关系到青少年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当前基础教育阶段体育美育工作存在突出问题,为解决这些问题,提升体育美育质量水平,让每位学生都享有良好的体育美育教育机会,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特制定本意见。

  (二)制定依据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

  二、制定过程

  龙岩市教育局根据相关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研究起草了《龙岩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提升我市学校体育美育质量水平的意见》。2020年5月11日,局长办公会议对该意见进行了研究。会议结合前期广泛征求的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属学校及市教科院等相关单位的意见,经集体研究讨论,同意按规范性文件要求行文。

  主要内容

  1.增强提升学校体育美育质量水平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强调认识学校体育美育工作的重要性,围绕解决突出问题,构建以提升学生运动技能、强健体魄和培养审美与人文素养等为目标,以“五有”建设活动为载体,建立相关管理制度和督导机制。

  2.优化学校体育美育工作措施

  (1)严格落实体育美育课程:围绕“一年养兴趣、二年打基础、三年有特长”目标,开齐开足相关课程,开发特色课程,严禁挪用课时等,开展普及性活动,健全视力健康干预体系等。

  (2)加强体育美育教师队伍建设:建立补充机制,统筹师资调剂,规范教师岗位,加大培训力度,明确教师工作课时计算方式及职称评审等方面的优先条件。

  (3)加强体育美育教育科学研究:建立一体化工作机制,加强教研员队伍建设,完善教研制度,建立教研基地校和多级联动教研体系,设立专项课题。

  (4)积极开展特色示范创建活动:规划布局特色项目,支持创建各类特色校、示范校,实施“一县一品”“一校一品”工程,支持普通高中开办特长班。

  (5)搭建体艺赛事交流活动平台:开展各级各类比赛、展演及交流活动,完善三级活动机制,学校定期举办相关活动,鼓励组建特色艺术团队等。

  (6)用好体育美育设施设备和人才资源:配齐用好设施设备,利用校外资源,引进高水平人才,探索培训机构进校园路径,支持高校建立对口支援基地等。

  3.强化学校体育美育工作保障机制

  (1)建立科学有效的评价机制:将体育纳入高中招生计分科目,推进相关考评方案,把体艺测评成绩等作为考核、评价依据,对未达体质健康合格标准的学生不发毕业证,开展考评全覆盖工作。

  (2)规范体育美育教师从教行为:强化师德师风,加强监督管理,惩处违规行为,对失信人员作出相关限制,开展清理整顿工作。

  (3)加大经费投入:保障体育美育经费,列入年度预算,加强资金管理和绩效考评。

  (4)实施专项督导:将体育美育工作纳入综合督导,定期开展专项督导,完善质量检查监测机制。